法律

如何保护好你的商业秘密

  严格贯彻“需要才知道”和分割原则只有当不授权、不透露商业秘密就无法工作时,才向相关人员授权、透露。另外,还要注意把某一完整的事项,如科研规划方案、软件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等分割成若干部分和环节,不同的部分和不同的环节允许不同的人知道。

  建立信息密级制度所有商业秘密文件的复制都必须在企业内进行,并必须登记,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必须复制的,应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有两名以上的主管领导签字。商业秘密技术图纸不得超范围借用,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废页、打字蜡纸、打印机色带不得随意丢弃。

  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和劳动合同签在一起。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签订保密协议的职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期,这个提前通知期可以不受30天的限制,最长可以6个月。有了6个月的提前量,用人单位不但可以把这个员工调离要接触商业秘密的岗位,还可以采取必要的脱密措施。

  与相关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并非所有从业人员都需要限制,只有那些确实掌握着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才受到限制;限制他们去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的单位工作。二是只能约定一定时间段内的竞业限制,一般规定“最长不行超过3年”。当然,具体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三是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