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保险经纪人组织制度是怎样的

  一、保险经纪人组织制度

  一般来说,保险经纪人具有三种组织方式:即个人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大多数国家,如美、英、日、韩等都允许个人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活动。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各国都对个人保险经纪人进行严格管理。各国保险监督机构都规定个人保险经纪人需参加职业责任保险或者交纳营业保险金。在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委员会作为监管机构规定了个人保险经纪人的最低营运资本金额和职业责任保险的金额,劳合社对其个人保险经纪人要求的职业责任保险金额更高;日本则要求个人保险经纪入缴存保证金或者参加保险经纪人赔偿责任保险。韩国规定,如果保险经纪人参加财政部指定的保险经纪人赔偿责任保险,可以减少其应缴存的营业保证金,但不得少于最低1亿韩元的限额。

  英国等一些国家允许以合伙方式设立合伙保险经纪组织,但要求所有的合伙人必须是经过注册的保险经纪入。公司制保险经纪人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是所有国家都认可的保险经纪组织形式。各国对保险经纪公司的清偿能力都作了具体要求,要求最低资本金,缴存营业保证金,参加职业责任保险。

  二、做保险经纪人需具备条件:

  做保险经纪人必须要在保险单位工作,个人不得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公民个人不得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单位从事保险经纪业务必须具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否则,不得从事保险经纪业务。

  三、岗位职责

  1、发现潜在客户的保险需求,争取成为客户认可的保险经纪人;

  2、对客户面临的风险进行调研、查勘,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3、针对客户面临的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其核心为保险方案;

  4、协助或代表客户进行保险采购,选择合适的保险人和保险方案;

  5、协助客户办理投保、缴费等手续;

  6、审核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技术文件;

  7、对客户保险相关人员进行保险培训,告知保险方案内容、被保险人义务、保险报案方式、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联系人等重要保险事宜;

  8、发生保险事故后,协助客户报案、收集报案材料、查勘现场、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谈判等;

  9、日常联系、定期报送保险服务情况等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