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地铁半裸更衣,低俗广告为何能出炉

  在公众网站上传发布视频,内容为两名年轻女性在运营中的上海地铁2号线上当众半裸更衣,其中配合更衣递送衣物出现“泰笛洗涤”服务名称。该行为违反《广告法》,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上海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47.5万元。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脑白金”、“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大宝、天天见”这类广告语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甚至提到上句立马能想到下局,耳熟能详的同时广告的画面也历历在目。这些都没错,说明此类广告真正做到了“广而告之”,已经取得了生动而富有感染力的宣传效果,这对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企业文化、扩大品牌效益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当然值得众多广告业主推而广之。

  但是,总有那么些企业为追求广告影响力,盲目虚构“有色画面”吸引大众眼球,通过各种“艺术加工”美化产品性能、功效、价值,妄图以“伪装”的广告信息蒙蔽消费大众的眼睛,不把相关《广告法》当回事。这种“公开”的欺骗本来就不对,不能出现,更不应该出现,但类似的虚假广告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单上海工商所2014年统计的结果显示,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716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1906件),处罚没款7477万元,广告平均违法率已由上年的0.97%下降至0.65%,违法数比上年减少了25%。单看数据或许大家觉得执法力度加强了,打击违法广告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为啥不从宏观层面加以考虑,上海这样的局部城市一年1906件,那扩展到全国总量会是多少?经济发达、法制健全、综合素质偏高的大都市如此,那偏远的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虚假广告又能有多猖獗?

  不但虚假广告的数量、影响范围、恶劣状况在不同程度的攀升,而且本身特性已经呈现出由“特例”向“共性”发展的趋势。比如上海公布的12件典型虚假案例,不仅包含了“名不见经传”的健怡牌PM2.5专业防护口罩、上海西郊骨科医院(医疗服务广告)等,还包括了消费者所熟知的“名牌产品”,比如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日用品广告)、五粮液春夏秋冬酒(酒类广告)等。披露出这样的虚假广告简直让人震惊,原本为消费者所深信的所谓“名牌”产品不知出于何种理由竟如此“荒唐”,只会导致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指数直线下滑,而自以为是的广告商们仅仅被表面的利益所迷惑,却没能看穿“忽悠”背后的信任危机,称为舍本逐末一点不为过。

  那么,业内人士不禁很好奇,这样公开欺骗的方式为何会如此猖獗?类似的广告欺诈行为何时才有尽头?广大消费者哪时候才能少受欺骗?如此看来,我们的相关监督部门定然难辞其咎,广告商自身的素质也亟待提高,虚假广告的违法门槛明显太低。用问题导向思维来看,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理应完善具体条款以提高违法成本,监督部门更应抓好广告审核的各个环节,从细节上下功夫,细化到每一个监督,广告部门自身急需“补钙”,“信用指数”更需提高,广大消费者更应“擦亮双眼”提高辨识度。

  做到多方齐抓共管、共同协作努力、绝不拖延推诿,方能还广告业、广大消费者、相关监督部门风清正气的工作环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同时,良性竞争、合理监督、有效宣传长效机制才能更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