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5.25”特大翻车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5月25日12时10分,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仁和乡太平村李小平驾驶四川Q20137号戎州牌农用车,车上共载17人,在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文昌街村至水口寺自建公路4公里处,因方向失灵采取措施不当翻坠岩下,死亡14人,重伤1人。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车主、驾驶员严重违章。经调查核实,车主及驾驶员李小平有以下4个方面的严重违章行为:①无驾驶证驾驶车辆;②非法用农用车载人;③车况极差(左前钢板前销自然脱落,前桥移位,转向失灵,制动不良)。④非法在未经验收通车的道路上行驶。

  (2)江安县农机管理部门对农用车管理不力,日常监管失控,以致出现同一车辆两块号牌,农用车私下非法转卖(该车是在兴文县上的户,经过转卖后到了江安县,行驶证早已过期),以及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严重违章现象长期存在。这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3)纳溪区上马镇对禁止车辆通行的“文水路”未落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对农用车非法载客制止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