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野广告售上网接收器蹭网违法,千万别买

  有人蹭饭、有人蹭车,最近,这教人蹭网也开始流行,昨日,市民姚先生就无意中在自家附近发现了一则大大的野广告,上面写着“出售上网接收器”字样。姚先生凑近一读,发现广告里居然写着,无需宽带,常年不收任何网费,永久免费上网,上门安装调试等等字样,下面还有小字注明超强型号接收距离5400米。姚先生认为,如果有人使用了这种上网接收器,就等于蹭别人花钱买回来的网络,这恐怕是违法行为。

  昨日,记者来到了姚先生发现贴野广告的汽车产业开发区五十街区48栋入口处,看到广告上除了姚先生描述的信息外,还写着网速超快,不受任何地点限制,随时随地狂飙网上冲浪等字样。记者随即拨打了广告牌上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男子介绍说,这种接收器的售价为每个480元,在5400米之内有效,可以盗取其他用户路由器的上网信号,而范围内只要有使用路由器上网的用户,用这种上网接收器都能蹭到对方的网络。而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这种上网接收器的销售地点时,对方却警觉地挂断了电话,记者再多次拨打时,广告上的两个号码就一直无人接听了。

  昨日下午,针对这种上网接收器对正常上网用户造成的损害,记者咨询了一家通信公司的技术人员,他告诉记者,多人共享一条宽带线路,势必导致付费的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网络或者网速下降,而要保护自己的网络资源不被他人盗用,使用无线网络的用户一定要给自家的无线网络设置密码,保障网络资源只能自己使用。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第五十九条中规定,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即,记者也联系了汽车产业开发区城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派人前往,对野广告进行拆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