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资产重组、兼并、出租或破产、拍卖公开制度

  1目的

  资产重组、兼并、出租或破产、拍卖是一项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情况非常复杂的工作,为了盘活资产,使现有资产得到重新合理配置,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增加工作透明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公开内容

  2.1.1资产重组、兼并、出租条件公开

  2.1.2资产重组、兼并程序公开

  2.1.3资产重组、兼并方案公开

  2.1.4企业破产的原因公开

  2.2公开程序

  全局所属二级单位有资产重组、兼并、出租或破产、拍卖意向的单位,正式向XX呈文并提交局务会讨论通过。

  2.3公开形式

  2.3.1XX文件

  2.3.2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2.3.3专业办公会议纪要

  2.3.4有线电视

  2.3.5企业内部报纸

  2.3.6企业网

  2.4公开时间

  2.4.1重大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应在年初局职工代表大会或局长办公会通过后,在实施前选择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

  2.4.2资产重组、兼并、破产、拍卖要在二级单位的职代会或经理办公会上通过后,在实施前选择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

  2.5监督检查

  2.5.1本公开制度执行情况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检查。

  2.5.2本公开制度随时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公开部门负责受理、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

  2.6责任处理

  2.6.1本公开制度列为局先进单位考核的一项内容,没有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2.6.2经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或群众监督?发现有违反本公开制度现象,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