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招投标拍卖制度】拍卖竞价会现场管理制度

  招投标交易中心拍卖、挂牌竞价会现场管理制度

  (一)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做好拍卖、挂牌竞价会使用场地的准备工作。

  (二)参加拍卖、竞价会议的代表、公证人员、监管部门代表签名报到,中心工作人员做好拍卖、挂牌竞价会的会议记录。

  (三)竞买人代表从现场工作人员处领取应价牌。

  (四)拍卖(挂牌)人按时宣布拍卖、竞价会议开始,介绍参加会议的竞买人、拍卖(竞价)主持人及有关人员名单。

  (五)监管部门的代表宣布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现场工作人员维持好会议秩序。

  (六)拍卖(挂牌)人介绍此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拍卖(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没有拍卖底价的拍卖人当场宣布,挂牌竞价的起叫价以最后挂牌价格为准并由挂牌人当场宣布。

  (七)拍卖(挂牌)人宣布会议进入拍卖竞价阶段,由拍卖(竞价)主持人主持。

  (八)主持人清点竞买人,自我介绍自己的拍卖资质,现场展示拍卖师证书。

  (九)公证人员检验拍卖师证书,并宣布检验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起叫价,竞买人举牌应价;拍卖宗地未设底价的,竞买人直接报价。

  (十一)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十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十三)公证人员致公证词。

  (十四)主持宣布拍卖、竞价会结束。

  (十四)竞得人与拍卖人现场签定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