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聘书是否可视为劳动合同

  一、聘书是否可视为劳动合同

  1、聘书在一般情形下不属于合同,它只是用人单位发出的一份招贤纳士的邀约。但聘书的条款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也签署了聘书并反馈给单位,说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且实际履行,那该聘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聘书能否作为劳动合同

  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书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中对劳动合同的规定,不是劳动合同本身。因此,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聘书在法律上仅仅是一个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这个没有影响,但对于证明你的工资和劳动关系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合同是需要你和单位一起签名盖章才依法生效的,而聘书上只能有单位的盖章,你并不需要在聘书上签名就已经依法生效,另外聘书的概念只是聘请或者任命你为单位什么职位的一种单位内部文件。因此,聘书依然不是劳动合同本身,你依然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