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1、罪体行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行为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由此可见,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组织、利用会道门蒙骗他人,致人死亡;

  (2)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

  (3)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

  2、罪责形式。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

  (1)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2)应当指出,本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是故意的,但这并非本罪的犯罪故意,本罪对致人死亡的结果是过失的,应以此确定本罪的责任形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