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严重的犯罪之一,对行为人最高可以处以死刑。

  2、根据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在哪里

  1、首先,量刑不一样。

  从刑罚的角度,两个罪名的区别在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而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3、其次,犯罪的主观故意存在明显区别。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辨析这两个罪名,一个主要的区别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