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法条是什么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法条是什么

  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法条是《刑法》第四百条的内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