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1、毁灭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几年

  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