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歌曲申请版权需要什么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

  4、作品创意说明(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在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因此,我们在进行版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在国家或者地方的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并且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相关部门在审理通过之后才能颁发相应的登记证书,受到法律的保护。

  版权自动产生,不存在申请,仅有登记程序。《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所有作品都可以申请版权登记。著作权人申请版权登记是需要支付版权登记费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但是,各地都不同程度对登记费进行了减免,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版权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