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作品的保护好期限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是50年,但有特殊情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保护期限为五十年,而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保护期限为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