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

  关于欠物业费的违约金的标准应该看你们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当然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另一个可以请求进行调整。

  如何判断过高还是过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因此,如果你们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的约定金,按照上述标准来判断是不是过分高于物业公司受到的损失。

  二、物业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物业费的组成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