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协议离婚的详细步骤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详细步骤

  1、当事人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何

  1、申请是当事人将其离婚的意思表示呈送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则因城市和农村的划分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婚姻登记管理在城市必须集中到城区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农村也要集中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

  2、审查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申请后,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等内容,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部分内容。

  (1)形式审查主要是查明双方当事人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可限期要求当事人予以补正或改正;

  (2)事实审查则主要是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如当事人是否自愿,是否就子女抚养、夫妻一方困难时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等。当事人对登记机关需要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不得欺骗或有所隐瞒。

  3、登记即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确认,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