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手续有几种,离婚诉讼的证据

  离婚诉讼的证据包含下列几项: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的搜集可以依靠相应的权力机构来进行,如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如证明一方犯罪;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证明重婚;证明分居或同居。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即由被告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