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防控金融风险需要把握的四个原则

  1、运营风险

  这种风险常见于企业追求竞争优势并创造股东价值的过程。当公司的产品售出后,就会有这种风险。它也可能源于产品设计、创新和营销,例如管理失效、人为错误、欺诈、信息技术制度不完善、存货管理的缺陷、技术风险等。

  2、战略风险

  这种风险来自于未预期的经济、政治环境变化。战略风险难以被掌控,只能通过分散风险来防范。例如,将不同的产品线和销售网点设立在国内和国外。

  3、市场风险

  这种风险源自资产价格的非预期变动,例如股票价格、债券价格、利率、汇率、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及其他相关金融产品价格的非预期变动。例如,利率及(或)汇率的非预期变动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盈利、负债、成本等)的非预期变动,从而造成损失,甚至落入财务困境。这种风险还包括意料之外的变化引起的商品价格。

  4、流动性风险

  这种风险可以被分为两种类型,解释如下

  (1)融资流动性风险

  这种风险源于公司或金融机构无法筹集现金,以满足其义务。例如,无法还清债务、满足交易保证金或抵押品的要求。

  (2)交易流动性风险

  这种风险是公司短时间内无法以市场现行价格出售或购买资产引起的,由此将会导致交易损失(售价过低或买价过高或甚至无法执行交易)。

  5、信用风险

  这种风险由违约事件或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的变化引起。例如,

  (1)交易对手无法按时支付利息,甚至无法偿付本金。

  (2)在利率互换合约中,对手无法按时完成互换。

  (3)在衍生品交易中,对手无法在到期日平仓而违约。

  6、法律风险

  由于对手方故意(或无意)地违反了法律、法规,在诉讼后导致的损失。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撰文强调,主动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要靠加快金融改革开放,控金融风险要立足于标本兼治、主动攻防和积极应对兼备。他强调,科学防控风险,处理好治标和治本的辩证关系,要把握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避免金融脱实向虚和自我循环滋生、放大和扩散风险。二是优化结构,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体系,夯实防控风险的微观基础。三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将金融风险对经济社会的冲击降至最低。四是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各种干预对市场机制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