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深圳一违法租赁业主,被联合强制执行

  1月27日上午10时,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在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沙湾派出所、南湾街道房管所、厦村社区工作站等工作人员配合下,对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南湾违法租赁业主曾某进行了强制执行。据了解,这也是龙岗区今年首例由多部门合力,通过人民法院强制制裁拒不履行义务的出租屋业主。

  据悉,自2011年8月起,厦村社区桂花三路业主曾某将该楼栋部分房屋出租,当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或备案手续,且未依法呈报租住人员信息,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和《深圳市出租屋若干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及《深圳市出租屋若干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在2013年10月份依法对其开出罚款5530元、1400元共计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决定书送达后的有效期限内并未缴纳罚款,没有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在该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劝说无效下,2014年8月,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依法向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