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众村民公然哄抢电线,为首者已被行政拘留

  4月14日,因带头哄抢国有财物,铜陵县顺安镇长龙村村民洪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在此之前,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洪某主动到当地的公安机关退缴了其哄抢所得,参与哄抢的其他村民也开始陆续退缴哄抢所得,并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据介绍,为优化铜陵市城区的供电环境,提高供电质量,铜陵供电公司对供应城区的外围输电线路进行改造。2005年3月28日,该公司下属的铜陵供电实业总公司电力工程赶到顺安镇前塘圩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人员将拆卸下来的铝绞线堆放在一起,准备用车运走。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就在施工人员将铝绞线装车时,60多名村民突然涌了过来,阻止施工人员装车,并公然哄抢起铝绞线,2000多米1吨多重的铝绞线被哄抢一空。3月29日,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铜陵市公安局电力治安办、铜陵县公安局顺安分局联合派出几名民警到现场维持秩序。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就在有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哄抢场面再次出现,100多名村民带着钢丝钳、斧头、柴刀等工具赶到施工现场,你砍我剁瓜分起刚拆卸下来的铝绞线,堆放在一起的铝绞线、钢绞线也遭到哄抢,现场一片混乱并几度失控,哄抢中村民间还相互争吵、谩骂。事后供电部门清点损失,两天里被哄抢走的铝绞线达2吨多、钢绞线约达2吨,直接经济损失近3万多元。

  发生在顺安镇长龙村供电线路导线遭哄抢案件引起铜陵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重视,公安机关立即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该起哄抢公私财物案件展开调查。连日来,公安民警深入到村民中进行调查、取证,向当地的村民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动员参加哄抢的村民主动退回赃物、销赃所得的赃款,并在调查取证后决定对带头哄抢的洪某进行治安处罚。经过公安机关的工作,已有一部分村民主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退回了哄抢所得。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