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把冠心病诊断为肠胃疾病;非法行医者治死一人获刑7年

  把冠心病诊断为肠胃疾病,致使患者贻误治疗时机死亡。记者昨天获悉,无证行医的朱某,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1万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万余元。

  33岁的朱某是叶县人,中专文化。2006年8月,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朱某,在郑州市后河芦村开了一个体诊所。2007年4月8日早上,王某到诊所看病,称自己胃痛。朱某诊断后,也按胃病给他治,口服药后还来了一针肌肉注射,接着又为王某进行静脉滴注。

  滴注10分钟,王某即出现脸色发青、呼吸不畅的症状,后经省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9时20分死亡。同年4月10日,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因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死亡,朱某对王某的病情认识不足,没有采取相应的诊治措施,对王某的死亡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