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行政处罚过可以入党吗

  按照《党章》规定,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因此,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党组织要根据处罚原因和违法的具体情节确定能否入党,如果情节严重的,要经过长期考验,如果本人工作表现积极,入党动机端正,本人提出入党的,可予以吸收入党。

  行政处罚会被记入企业的信用信息,可能会影响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