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牙科诊所没执照怎么处罚

  口腔诊所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营业,属于非法行医,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擅自执业处罚,最高罚款1万元,以《执业医师法》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和非医师行医处罚,最高可罚款10万元。其余还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的处罚。触犯《刑法》的,可能按照非法行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一)客体方面。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客观方面。非法行医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且这种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三)主体方面。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四)主观方面。非法行医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