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西安市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

  (二)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三)享受国家抚恤,定期定量补助政策性救世主济者仍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线的。

  (四)因其它病残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一)户主(个人)申请书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申请入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入近期免冠照片

  (四)家庭收入证明

  (五)残疾人,重大痴病患者,单亲家庭提供相关的有关效证件

  (六)18岁以上子女上学提供学校的有效证明

  (七)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

  (一)城镇居民申请低保的条件有:

  1、必须是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等。

  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第二条规定,城镇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此处指的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

  (二)城镇低保申请流程: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