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级建造师挂出去不给钱怎么办

  1、假如一级建造师挂靠费被拖欠不给了,我们首先需要理智的对待,不要急。可以试着先跟企业进行沟通,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再作其他考虑。

  2、假如协商无效后,我们建议找中介催一下,看看情况。但要注意掌握时间,拖得太久就没有必要了,不过没有经过中介的可以省略此步骤。

  3、依据合同。挂靠肯定会签订合同的,一般情形下就规定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相信出现拖欠的大部分都是分期付清。第一年企业给了我们足额的挂靠费,但是第二年就借故拖欠。这个时候我们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事项,确保责任不在自身这里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仅不付挂靠费还继续使用证书,那么我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比如建设部检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提挂靠及挂靠费。

  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可以用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