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外继承的相关概述

  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涉及外国的因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主体涉外;(2)客体涉外;(3)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涉外。

  (一)涉外继承的特点

  1、法律冲突问题是通过国际条约或者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援引某一关于继承的实体法律来加以解决的。

  正如格言所述:“法律的首要和主要目的在于公共幸福的安排”,法的价值主要在于实现正义和调整利益关系,作为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国际私法,在功能上表现为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在价值取向上则表现为通过对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调整,协调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良好的公正合理的国际民商事秩序。

  2、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是关键的一环,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对涉外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很大的影响。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在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时,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标志: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遗产所在的地点。但是,不是不动产的涉外继承案件归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是国际上公认的管辖原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管辖的规定,对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原则上采取遗产所在地和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标志,来确定法院和管辖权。

  3、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都采取分别或合并采用被继承人属人法和遗产所在地法这两个冲突规则。

  如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