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许可集中办理受理期限定为20天

  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将于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对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根本的突破和彻底的改革。

  首先,将是严格限定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大量削减政府的行政审批职能,从而推动行政机构与行政人员的大量精简。

  其次,减少审批部门,限制多头审批。按照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并明确规定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的制度,顺应了政府职能综合化和行政部门设置综合化、统一化的要求与趋势。

  第三,大幅度缩短行政审批期限。按照法律,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如果法律、法规没有专门的期限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鲜明体现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效能原则。

  行政许可法作为我国法律第一次对行政行为运行过程各个主要环节的具体时限加以系统和严格规定,必将对推动其他法律、法规重视行政行为的时限制度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