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呢,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的解除只需当事人自行解除即可,双方不再一起居住就是对同居关系的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双方对财产归属有所约定的,依据双方的协商结果进行分割。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