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海《—海事审判白皮书》发布

  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航运要素日益集聚,航运交易处于活跃增长期,未来一段时间内,诉诸司法寻求解决的海事纠纷案件数量还将保持一定的增长趋势。

  上海海事法院日前举行海事审判情况通报会,并发布《2010—2011海事审判白皮书》,为航运发展“把脉开方”。本次发布的“白皮书”还专门甄选10起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

  据悉,2010、2011年,上海海事法院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分别为1878件和1981件,年均增幅6.65%。其中,因国际贸易、海运欺诈引发的无单放货纠纷;因航运市场需求不足、运力过剩引发的修、造船违约纠纷;因资金周转不灵引发的货代连环欠款纠纷;因船公司经营不善引发的船员欠薪纠纷都不同程度有所增多。2010—2011年上海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一审海事海商案件737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26.73%。

  根据白皮书,2010—2011年,上海海事法院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约占全部一审案件的四分之一,绝对数大致相当于上海法院全部涉外商事一审案件的一半。尽管纠纷可能发生在国内主体之间,但引起纠纷的关键事实大多位于境外,国际司法管辖、各国法律冲突、境外证据采信等问题都较纯国内案件来得复杂,并都可能成为纠纷本身之外的争议焦点。

  白皮书指出,随着航运、金融、贸易关系日趋紧密,新类型纠纷案件将不断出现。涉及航运与金融、贸易交叉领域的新类型纠纷已在海事诉讼中有所反映,比如,中国首例国际海运运价衍生品FFA(远期运价协议)交易纠纷等。这些案件处理结果对航运市场发展往往具有较强的规则创新意义和引导规范作用,但同时也可能牵涉较多政策和立法完善层面上的问题,对还是司法能力和智慧都提出了新的考验。

  国际金融危机虽已逐渐远去,但欧债危机有紧随而来,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对航运市场影响难以完全消退。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摩擦频繁和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的当前形势下,由于有的国家对中国部分出口产品提高进口关税、实施“特别保护法”、采取“反倾销”措施以及国际汇率波动等因素,货物无法进关或贸易成本非预测性激增,导致境外买方弃货或者贸易违约情况随之而来,进而产生货物退运、滞箱滞港户、到付运费收取等一系列衍生纠纷,有的纠纷甚至还与国际反恐局势有关。比如日本地震、利比亚冲突、索马里海盗等也给涉及上述国家及周边地区海运带来诸如船期延误、保险理赔等相关纠纷。

  上海海事法院院长应新龙表示,当前,受国际经济形势整体下滑的影响,国际贸易市场需求疲软,航运业也因此遭到拖累,一些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苗头因素在航运领域已有所显露。2012年,上海海事法院将妥善审理航运领域各类矛盾,着力完善海事纠纷解决机制,并深度融入信用平台体系建设,提高对航运交易中恶意违约、海运欺诈行为的辨识能力,加大依法制裁力度。

  上海海事法院还将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点功能项目,针对第二船籍登记、船舶融资、邮轮客运等方面的发展现状、政策规定、操作流程、法律适用和现有纠纷解决等问题开展一些列决策参考调研、司法需求调研和前瞻应对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