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琼海奖励参与海上救助渔船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互助互救良好风尚,6月13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在琼海市潭门镇举行海上救助奖励资金发放仪式,为琼海市2011年度积极参与海上救助的17艘渔船,发放补助奖励金共计8.8万元。

  2010年10月5日,琼海市遭受50年一遇的洪灾,停泊在潭门港里的68艘30吨位以上的大渔船被洪水冲击到港外搁浅沉没。灾情过后,琼琼海09045渔船积极参与海上救助,拯救渔民的生命,减少灾难带来的经济损失。为弘扬海上救助见义勇为行为,今年国家特别对琼琼海09045渔船进行表彰和奖励,补助资金0.5万元。

  像琼琼海09045渔船一样,琼海市17艘渔船此次共获得0.3至1万元不等的补助奖励。此外,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部门1艘执法船舶也获得奖励补助3万元。

  据了解,自古以来,琼海市渔民为了捍卫我国南海主权,勇闯远海,发展海洋经济。在生产过程或航行中,因海上天气变化多端,渔船机器故障、渔民受伤等海上事故时有发生。在海难的危急关头,琼海渔民发扬了团结互助精神,奋不顾身,拯救了自己同胞的生命和财产,他们这种救伤扶危、舍己救人的精神一直得到赞颂和发扬光大。

  据介绍,这次国家农业部拿出112万元资金,对全省第一批参加2011年度海上救助,并在救助工作中做出了较大贡献的80艘渔民渔船以及渔政部门14艘船舶进行奖励补助。其目的是进一步鼓励我省广大渔船积极参与海难事故救助,提高渔船安全生产的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我省共成功救助渔船17艘次,拯救遇险渔民14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