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东海区一、二月份海上执法动态

  2008年1、2月份,东海区共执行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任务10个航次,其中中国渔政东海总队完成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任务7个航次(含长江口渔政应急值班任务4个航次),地方渔政船执行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任务3个航次。

  一、专属经济区巡航情况

  1、2月份,中国渔政东海总队渔政船完成专属经济区巡航任务3个航次,主要巡航区域为中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重点是1895、1896、1897、1955、1956、1957、2015、2016、206、207、208等渔区,共计巡航34天,航时106小时,航程1149海里。在巡航过程中,共观察记录各类渔船49艘,登临检查9艘,其中现场处理4艘。

  1、2月份,地方渔政船完成专属经济区巡航任务3个航次,主要巡航区域为中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共计巡航22天,航时111小时,航程1491海里。在巡航过程中,共观察记录各类渔船12艘次,登临检查27艘次,其中现场处理4艘次,立案待处12艘次。

  二、渔政执法情况

  1、2月份,“东专巡[2008]1、2、3号”巡航任务的巡航海域均为中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但受冬季特有天气的影响,海上冷空气和大雾频繁出现,无法实现长距离巡航,影响了航次任务的执行,渔政船实际有效巡航时间未能达到任务书的要求。

  为贯彻今年重点查处电脉冲桁杆拖虾违规渔船的要求,中国渔政204船在执行“东专巡[2008]1号”巡航任务的过程中,利用在港口锚泊避风的时机,组织渔政人员对横沙港内停泊的拖虾渔船进行了现场调查。据上海渔民反映:(1)上海崇明地区的拖虾渔船主要在长江口附近的154、162、163、169、170等渔区生产作业,在该海域生产的还有大量浙江渔船。(2)电脉冲拖虾作业具有一定的选择性,捕捞对象主要是竹节虾等虾类资源,对其他鱼类的捕捞效果不明显。(3)由于虾类白天和夜间栖息水层的不同,夜间靠近水面活动,所以一般晚上不使用电脉冲捕捞。(4)一般情况下,使用电脉冲作业比不使用时的产量高出至少一倍,有的渔船可以高出三到五倍。(5)上海渔船使用的电脉冲设备主要来自上海市淞兴路的渔具商店和吴淞水产市场,设备的制造商基本都是浙江的私营厂家,价格在7000-8000元。

  江苏渔政监督总队直属支队所属中国渔政32502船在执行“东专巡[2008]3号”任务时,采取“抢风头突击巡航”的方法,查获6艘违规渔船,其中未携带捕捞许可证作业渔船4艘,违反捕捞许可证作业场所规定的渔船2艘。

  中国渔政宁波支队所属中国渔政33201船在执行“东专巡[2008]3号”任务时,共查处违规渔船8艘,全部为违反禁渔区规定拖网(含拖虾)作业的渔船。

  三、应急、安全值班巡航情况

  1、2月份,中国渔政东海总队完成应急值班巡航任务4个航次,主要值班区域为长江口渔场(重点是161、162、169、178等渔区),共计巡航59天,航时171小时,航程1715海里,参加抢险救灾任务5次。

  在“值班[2008]1号”任务中,中国渔政206船自1月12日起在北纬31度05分至31度10分,东经121度50分至122度00分之间的水域对遇难船只进行搜救(船名号不详),至21日搜救结束,合计搜救78小时。

  在“值班[2008]2号”任务中,中国渔政205船先后三次参加救助遇难船舶的任务。在第三次的救助任务中,205船成功协助“东海救112船”救起一名落水人员。在参与救助后,205船对三起事故进行了认真地分析,探讨事故的原因,为做好渔政船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合理的防范意见。

  在“值班[2008]4号”任务中,中国渔政205船应上海海上搜救中心的要求,于2月28日至29日在北纬31度05分、东经121度40分附近海域对一艘韩国化学品船舶的落水人员进行了搜救。

  此外,中国渔政东海总队还执行护送渔船任务1个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