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曹妃甸水域船舶将“各取其道”

  曹妃甸水域是船舶进出曹妃甸港区、天津港及黄骅港等渤海西部港口群的必经之路,是渤海内最繁忙的海上通道之一。为了规范曹妃甸水域的海上交通秩序,避免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自今年12月1日起,曹妃甸水域正式实施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凡航行于适用水域的相关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在曹妃甸甸头南部4到7海里(约7.4公里到13公里)处水域实施,由第一、第二、第三通航分道和一个警戒区组成。其中,第一和第二通航分道均由西行船舶通航分道、分隔带和东行船舶通航分道组成。第三通航分道主要供进出曹妃甸港区的船舶使用,由进港通航分道、分隔线和出港通航分道组成。警戒区是位于第一、第二通航分道之间的矩形区域,向北与第三通航分道相连。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商务部长单春鹏说,“定线制的实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船舶的通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的适用范围为海上的三条报告线和岸线所围成的水域。东报告线为东经118°55′经线;西报告线为东经118°15′经线;南报告线为北纬38°43′纬线。报告制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受理报告机关是“曹妃甸船舶交管中心”。曹妃甸船舶交管中心将保持甚高频无线电话08频道24小时守听。航行在曹妃甸水域的船舶,应使用安全航速,在穿越上述报告线时应使用汉语普通话或英语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08频道向“曹妃甸船舶交管中心”报告,并遵守船舶报告制的有关规定,听从曹妃甸船舶交管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