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对银行有处罚权吗

  有权,如银行不协助法院冻结,划拨存款等,法院有权对银行作出处罚。

  法院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处以罚款,以及对银行相关人员处以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这些手段并不是法院今天才具有的“杀手锏”——早在200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中,法院就被授予了这柄锋利的“杀手锏”。也就是说,早在十几年前,法院就完全能够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银行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二)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四)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五)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营运资金额、业务范围、总行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等;

  (二)申请人最近二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三)拟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经营方针和计划;

  (五)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