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有遗嘱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七)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增加了的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是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该等增设,主要源于时代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对形式要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录像”这一形式。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录像形式的补充,正体现出我国立法与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步性。

  一般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