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34号(关于公布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上述两表使用了简化的货品名称,其货品范围与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1.2010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2.2010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