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年第2号(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第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tif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