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告不服伤残鉴定上诉怎么办

  (一)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二)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

  (一)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一)对鉴定意见的结果没有影响。司法鉴定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进行鉴定应该是独立自主,公平公正进行的,被告在场不在场鉴定都是一样的。当然,如果被告迹搐管诽攮赌归涩害绩愿意在场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也是你的权利,可以在鉴定之前要求在场。而且如果首次鉴定的鉴定意见被告认为存在程序违法或者技术上的瑕疵,是可以向法院要求重新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