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技工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开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浙劳社培[2004]187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了加快我省技工学校培养信息技术产业技能型人才,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决定在全省技工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开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计算机操作员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技工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在校学生

  二、统考科目及等级

  考试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鉴定两试合一进行。

  职业资格等级:初级。

  三、统考内容与形式

  按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初级工要求命题,教材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可向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订购)。统考内容分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两部分,实行无纸、无盘、智能化考试,两部分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核发计算机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知识要求的20%+技能要求的80%=该课程考试成绩,作为毕业生验印内容。)

  四、考试时间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教材、统一考务管理”的原则进行。考试每年举行二次,分别是6月、1月,2005年6月进行首次统考,具体时间由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公布。

  五、统考组织

  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统筹安排,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

  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负责统考的宣传发动、报名汇总。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部、省属技工学校的报名和各市报名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公布考生成绩,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二)成立专家组,制定考试大纲,开发考试题库、编写和发行教材。

  (三)考生信息及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统考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开发、维护考试系统,组织专家审题,组织巡考,统一制作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网络管理员、考评员,向省、部属技校派遣考评员。

  (三)制定考务管理规程。

  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职责:

  (一)在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市、县技校统考组织工作。

  (二)做好本地区在校学生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收集各校考生的报考数据,汇总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做好考场安排、管理,考评员派遣等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为减轻学生负担,每名考生收取100元鉴定考核费。其中20元留学校作为考场的费用;40元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组织报名、考评人员、考务人员等费用。40元上缴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为考务管理、证书办理、支付巡考人员、支付技术支持单位等费用。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