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维权要切记四个时限

  摘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效期间的限制。

  小王2005年在一个亲戚开的厂里上班时因工受伤,失去了右手的三根手指头。当时小王只有19岁,不懂法,又碍于亲戚关系,因此没有要求厂里进行赔偿,然而右手受伤对小王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非常大。现在小王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吗?

  由于超过法定维权时限,小王的问题已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有效解决。劳动者应准确把握劳动维权的四个时限: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1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效期间的限制。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时限15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如未在上述期限内起诉,期满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3个月,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期限1年。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