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成立的公司也要缴纳社保费,你知道吗

  案情介绍:

  今年5月,唐某应聘到新成立不久的沂水县某机械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他工作了近3个月,公司一直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最近,唐某在一次劳动保障法律宣传中了解到,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他感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是要求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公司领导称,公司由于新成立不久,一直没走上正轨,目前资金比较紧张,等效益好时再为其缴纳。唐某不同意,在多次要求未果的情况下,遂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求助。

  案例分析:

  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并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有利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发展,也是对劳动者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另外,按照该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因此,这家公司拒绝谢某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社会保险法》第5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障登记证件。

  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新成立的单位应在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同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就应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新成立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目前,该公司为唐某办理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

  相关法律知识:

  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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