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人事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若人事经理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其合法性正是因为人事经理身份等于代表用人单位的职务身份与劳动者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行使的权利在其职权范围之内,所以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形式上是合法的。
人事经理也是劳动者,他是否采取了欺诈手段是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公章并加盖到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不知情的,这时作为劳动者的身份就产生欺诈的行为,从而使这份合同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意思,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份续签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作为有特殊身份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事先由用人单位作出明确授权,以保证是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而避免合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
二、人事代理合同书怎么写?
代理机构:xx省xx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2、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3、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4、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党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5、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6、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7、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8、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9、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10、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1、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XX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三、用人单位在怎么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