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国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中国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男:听众朋友,大家好,我是***。

  女:我是***,欢迎您收听《论坛》。

  男:在本期节目里,我们将与您聊聊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这个话题。众所周知,未成年人,也就是孩子们,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他们被称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且,所有的家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是,他们目前成长的社会环境却不容乐观。比如说,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少青少年沉溺于网吧无法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学生负担过重等等,有着多种不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因素。

  女:因此,去年年底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规定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可以说,这是国家在今年“六一”儿童节送给孩子们的一个“礼物”。

  男:是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并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责任。可以说,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女:在今天的节目里,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共同探讨如何正确的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

  男:我们先来说一说“体罚”,这是一个让家长无奈,让学生恐惧的词语。近期,“老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不时见诸于新闻媒体,部分学生因不堪忍受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了精神异常,甚至不惜结束自己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2004年,江苏一名17岁的中学生因不堪老师在课堂上当众羞辱,写完遗书后便结束了自己的花季生命,至今仍让人扼腕叹息。

  女:对此,教育工作者表示,一些侮辱性、攻击性的语言和行为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心、自信心,从而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伤害。学生们认为,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往往处于弱者地位,被体罚后,只要不严重,往往忍气吞声。

  男:为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正宣告: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女:从今年6月1日起,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男: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还规定,学校应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女:我们再来聊一聊辍学这个话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认为,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年龄小,无一技之长,过早进入社会后无法就业,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之路。那么,为什么会存在失学和辍学这种状况呢?教育专家分析说,由于家庭贫困,未成年人父母让孩子打工挣钱,部分家长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是目前造成中小学生辍学的主要家庭原因。

  男:为了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够上学读书,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女:同时,法律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片花)

  男:听众朋友,欢迎您继续收听《论坛》,我们今天的话题是如何正确的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

  女:前面我们分析过几种不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因素,不少青少年沉溺于网吧就是其中之一。为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男:如果违反上述条款,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法律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围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女:法律还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男:此外,教育界人士指出,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未成年人缺少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女:对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男:也许有的听众朋友要问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许在中小学校周边开设网吧,是不是就不让学生上网了?

  女:不是这样的。国家之所以要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男: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女:法律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片花)

  男:听众朋友,欢迎您继续收听《论坛》。前不久,有的地方发生几起校园安全事故,如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校车翻车,集体踩踏等,导致一些花季生命离我们远去,令人痛心。

  女:专家指出,中小学生被伤害事件的发生,与一些中小学校对学生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有关。有的学校一门心思抓教学,不把安全教育放在眼里,该建立的预防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机制没有建立,该开设的安全课程没有开设,学校日常工作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到位。

  男:为此,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作出了规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女:法律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男:此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关注,而且也是“儿童利益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具体体现。

  女:那么,什么是未成年人优先呢?

  男: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就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

  女:近年来,吸烟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未成年人饮酒比例越来越高,因饮酒导致未成年人斗殴、死亡事件时有发生,抽烟饮酒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法律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女:好了,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要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还有,寒假就要开始了,我们《论坛》栏目组全体编播人员在这里祝愿所有的孩子们能够拥有一个安全、充实、有意义的假期。

  男:听众朋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