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XX二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伊旗二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

  二、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各年级、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部门经常性自查和学校统一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各年级、教研室每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四、政教处对学校重点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检查,并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政教处在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到位、反馈到位、汇报到位、材料归档到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责任部门落实整改。

  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追究责任部门的负责人责任,造成责任事故的,由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加重处罚,并取消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七、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