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患合同写什么

  医务人员部分:

  1、医护人员要尊重病人,热情礼貌服务,遵守职业道德。

  2、医护人员要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精益求精,争取良好的治疗效果。

  3、医护人员不得向患者暗示或索要财物,不收受赠亏,不接受宴请。

  4、不利用患者开“搭车药”和“搭车检查”。不向患者推荐直销药品、商品、保健品。

  5、不开与病情不符的药品和与病情不符的虚假证明。

  6、医务人员有职责保护患者“隐私权”。

  7、医务人员必须经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医疗制度,严格按医疗程序诊治。

  患者、家属部分:

  1、患者及家属要遵守社会公德,不在病房、走廊吸烟、吐痰、乱扔杂物。

  2、遵守医院探视制度、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诊治工作。

  3、患者的家属要尊重医生护士的劳动。

  4、为了保证您的用药质量和用药安全,必须使用本院药品。本院谢绝使用院外购买的药品。

  5、不允许患者及家属给医护人员送钱,送物和宴请,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患者有权拒绝给医护人员开“搭车药”和“搭车检查”,同时也不要求医生为自己开与病情不符的药品和与病情不符的证明。

  6、要理解医疗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与消费购物截然不同,应该互相理解,互相信任。您对诊疗中的疑问,请及时询问您的责任医生和护士。

  1、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

  医务部解决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同时要求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医务部在按受患方书面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该医疗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真相,组织专家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4、患方同意医院对该医疗事件产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调查分析意见,并愿意协商解决的,可协商解决的,均与患方签署和解协议书。

  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规定了医院的公益性,医院不能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即使是营利性的医院,也必须贯彻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包括公办医院、民营医院在内的所有医疗机构,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

  1、医患之间不是简单的消费关系,而是伙伴关系,医患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医患之间的紧张与对立没有赢家;

  2、医学是高度复杂的专业,治疗过程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疾病的治疗过程始终存在着失败的可能。目前,国内外一致承认的医疗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成功率也仅为75%左右,病人不应该对医疗效果给予过高的期许;

  3、由于类似“冷血医院”事件中“无名氏”等病人的各种医疗欠费使医院运转艰难,举步维艰,医院救了没有支付能力的病人,可当医院难以为继时,谁来救医院?事实上,由于社会医疗保障不完善,现在医院过多地承担了本应由民政或者民间慈善机构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