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单警装备使用应立足三个原则

  武器装备是公安民警克敌制胜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它直接关系着基层一线民警的工作成效,甚至是民警的生命安全。从笔者的工作实践来看,单警装备的使用和配备方面应该立足以下三个原则:

  一、立足“实用”的原则。经费有限,是许多基层所队和一线实战单位面临的不争事实,也是困扰基层装备发展的直接原因。在经费比较紧缺的状况下,如果一味地“等、靠、要”,只能带来工作的被动与惰性。

  因此,我们要积极地想办法、谋出路。只要实用和合法,一样可以在工作中创造成效。

  前不久,笔者曾和刑侦队一起在城区参与抓捕一个绑架犯罪团伙的行动。在行动中,笔者发现刑侦民警并非人人都配有手铐,但他们每个人都携带着一捆细长透明的塑料绳作为“手铐”。抓捕到嫌疑人时,用塑料绳轻轻一束,就如同手铐一样,将嫌疑人的双手牢牢地控制住了,而且使用简单、携带方便,且不易暴露目标,用完后也可直接剪开丢弃。看来,基层民警的智慧和创造力是无穷的!没有足够的经费,没有像样的装备,但同样可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只要实用、有效且合法,它就是一个可以辅助基层一线民警完成任务和工作的“好装备”。

  二、强调“熟练”的原则。即:熟练使用警械。对警械的使用、管理和支配,都能做到得心应手、熟练灵活,这就要求每位警员在训练中都能够严格训练,掌握真本领和过硬的使用技术。同时,每名警员要对自己所配备警械的使用要求、性能、构造、技术参数等做到了然于胸,这样才能在实战中应用自如。某地警方在一次实战中,嫌疑人驾驶摩托车疯狂逃窜,民警驾车奋勇追赶,最后掏出网枪对前方的嫌疑人进行射击抓捕。由于车速太快,加之逆风行驶,结果弹出去的大网被风刮回,反而覆盖在几名民警的身上,差一点造成了翻车事故。所以,民警对自己所持有的警械做到熟悉、熟知、熟练,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

  三、体现“维权”的原则。针对近年来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侮、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装备保障工作不仅仅只是面向于对民警的人身保护,也要把保障和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重要方面来抓。

  在民警正当执法活动中受侵害取证难、维权难的状况下,添置必要的录音、录像设备等取证器材,如在城市街(路)面、固定执法岗亭和执勤场所设置监控系统,为每位路面执勤民警配置录音笔等,这样就可以起到一个“双向监督、保存证据”的作用。这样一来,既能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又能及时客观地获取不法分子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证据,为后续的查处和维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佐证。(袁渝吕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