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应急机制

  食品安全委员会既是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部门,又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的协调部门,它统一了三个各有分工的部门,同时又不使其失去工作的独立性它们组成了日本食品管理机构既独立分工又相互合作的体系。该会是直属内阁的主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部门之间协调职能的食品管理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风险信息沟通和信息公开。

  风险评估和风险信息交流是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的新理念,也是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它的主要措施为:

  (一)决定应对之策。委员长为了委员、事务局长等与风险管理机关紧密合作,在必要时召开委员会全会,尽快决定紧急事态的应对之策。紧急事态发生后,食品安全担当大臣根据事务局长的报告认为有必要以政府全体综合应对时,委员会应根据《基本要纲》迅速适当地应对。

  (二)收集信息。平时,信息􀀀紧急应对科与评价科合作,通过风险管理机关其他相关省厅等信息收集点,或是直接通过新闻机构、因特网等广泛收集必要的食品危害信息,将信息向上级报告,与各科室共享信息。劝告宣传科可通过食品安全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督员等从消费者那获取食品危害信息。委员和专门的委员也可独自收集食品危害信息,必要时委员会还可要求相关实验研究机构直接进行调查、分析、检查和收集信息。

  (三)食品影响健康评价。委员会根据收集来的信息,尽心分析后,基于自身的判断或是风险管理机关的要求,进行科学客观、中立公正的食品影响健康评价,并适当公布结果。

  (四)劝告和建议。委员会根据评估的结果,必要时通过内阁总理大臣劝告相关各个大臣采取适当的食品安全对策,并立即公布其内容,委员会监督对策的实施状况。

  (五)风险沟通。在紧急事态中,委员会适当地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关系人相互之间交换信息、交流意见。劝告宣传科和风险沟通官通过新闻机构、政府公报、网络等,将紧急事态相关的国内外信息迅速、适当地提供给国民。信息􀀀紧急应对科应与风险管理机关密切合作,确定宣传的内容、发表的时间以及发表的方法等。信息􀀀紧急应对科在必要时要向信息收集派出机构快速提供食品危害信息等。

  (六)事后的检验。在紧急事态中,信息􀀀紧急应对科要记录下应对实施的情况。委员会可指示紧急应对专门调查会在事后参考这些记录,检验紧急应对的问题和需要改善的地方。根据事后检验的结果和其他的理由,在必要时修改委员会的应对方针。

  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加收一元消毒餐具费问题

  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经营者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