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给定金签合同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这个看个人需求,如果是进行了委托公证的话这样更具备有法律效力。

  1、公证委托书的公民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法人委托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合同经公证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身份和资格证书;

  2、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出售房屋,委托人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

  3、小组委员会申请小组委员会公证时,应提交小组委员会权力证书。

  4、委托书草案或委托合同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则》:

  第六十五条委托代理的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转委托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委托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