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宁波市公证实务理论研讨会召开

  9月26日至27日,2007年度宁波市公证实务理论研讨会在宁波市东钱湖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是全市各公证处主任和入选交流的论文和案例的作者。

  今年公证实务理论研讨会共征集到论文34篇、案例23个,经筛选,共有20篇论文和10个案例入选参加会议交流。经过气氛热烈的互动交流和与会代表的认真投票评选,评选结果如下:宁波市信业公证处顾文远撰写的《刍议公证的合法性原则》获一等奖,慈溪市公证处王文佳撰写的《网络商标侵权保全证据公证法律思考——以证据为视角》、宁海县公证处廖丽娟撰写的《手机短信能否公证》获二等奖,余姚市公证处翁洪飚撰写的《办理涉农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宁海县公证处郭乾阳撰写的《浅议夫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份额的继承》、宁波市天一公证处陈乃高撰写的《浅述规范和加强公证员的管理工作》获三等奖。宁波市信达公证处王晶雨、慈溪市公证处朱伟胜、余姚市公证处魏定乐撰写的案例获优秀案例奖。

  会议期间,公证管理处处长、市公协秘书长杨红斌同志,通报了本年度省、市二级公证执业检查情况,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公协会长金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了今年我市公证工作的靓点和存在的不足,并就公证质量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强调“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她还就“公证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强调各公证处要在继续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实践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金珊副局长还对明年公证工作思路的调研和思考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宁波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