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事故预防与控制包括两部分内容,即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前者是指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的手段使事故不发生,而后者则是通过采用技术和管理的手段,使事故发生后不造成严重后果或使损失尽可能地减小。最典型的例子是火灾的预防和控制,通过规章制度和采用不可燃或不易燃材料可以避免火灾的发生,而火灾报警、喷淋装置,应急疏散措施和计划等则是在火灾发生后控制火灾和损失的手段。

  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措施。因为技术(Engineering)和教育(Education)、管理(Enforcement),也有三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均为E,人们称之为“3E”对策。换言之,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在上述三个方面实施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对策,而且还应始终保持三者间的均衡,合理地采用相应措施,或

  结合使用上述措施,才有可能搞好事故预防工作,如图所示。

  这里,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安全管理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问题,安全教育对策主要使人知道应该怎么做,而安全管理对策则是要求人必须怎么做。

  从现代安全管理的观点出发,我们知道,安全管理不仅要预防和控制事故,而且要给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以此为出发点,我们可知安全技术对策理论上应是安全管理工作者的首选。即应尽可能地以技术的手段保证安全。因为无论是安全教育还是安全管理,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人失误或者说人的不安全行为。当然,另一方面,安全技术对策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也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