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某公司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概括为三类:

  (1)与生产过程中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音、震动、高温、辐射、传染性因素等。

  (2)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均可造成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3)与作业环境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指不良气象条件、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等。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危害。针对这一情况,公司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主要有以下:

  1、建立作业环境监测制度。

  作业环境监测的目的:

  (1)监督职业病法规的贯彻执行;

  (2)检查作业环境质量,评价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掌握作业环境有害物质性质、浓度,在时间、空间的分布;

  (4)估计人体接触水平;

  (5)为控制危害及研制、修订卫生标准和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按照相关规定,对井下粉尘浓度的检测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1)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确保每个新工人的身体条件能胜任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录用;

  (2)对接触粉尘较多的炮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医疗鉴定不适合粉尘工作的应调换岗位;

  (3)在职工调换工种或从事特殊工种时,也要进行健康检查。

  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职业史和疾病史;

  (2)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和接触水平;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个人健康基础资料。

  3、防尘措施

  防尘措施的目的是使粉尘浓度降至卫生标准以下。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井下防尘采用自然尘落式作业,加强通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防尘措施。具体如下:

  (1)凿岩打眼时打眼工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放炮12小时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装碴作业;

  (2)加强通风,保证工作面足够通风量,独头工作面和全面通风达不到的作业面,应安设局部通风机;

  (3)辅助性防尘措施,井下接尘人员必须配备防尘口罩。